新华网:基金从证券市场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
新华网北京3月19日电(记者王宇、李延霞)记者19日从国家税务总局获悉,财政部、国家税务总局日前下发《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》,其中对鼓励证券投资基金发展作出税收优惠政策规定。
通
知规定,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,包括买卖股票、债券的差价收入,股权的股息、红利收入,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,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;对投资者从证券投资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,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;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、债券的差价收入,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。 | | | 郑重声明:常胜网刊登此文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,与本网站立场无关。常胜网不保证其内容的准确性、可靠性和有效性,本版文章的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并未经过本站证实,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、文字的真实性、完整性、及时性,数据及图表的准确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,请读者仅作参考,不作为任何买与卖的建议,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。据此操作,风险自担。 | | | |